近日,上海一家人均消费超 3000 元的网红餐厅因 “监控式服务” 和 350 字 “霸王条款” 引发全网热议。消费者王女士在用餐时拍摄 6 秒厨师烹饪视频,竟被工作人员全程 “盯梢”,并收到微信警告 “禁止拍摄”。更令人咋舌的是,这家餐厅还宣称 “不提供打包服务”“不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”,甚至要求顾客 “禁用香水”。这一系列规定不仅让王女士花费 3621 元却体验极差,更撕开了高端餐饮行业 “隐形规则” 的冰山一角。
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。据其描述,她提前支付 500 元 / 人定金后,仅收到一条需手动点开的预约链接,350 字的用餐须知被隐藏其中,包括 “禁止拍摄视频”“72 小时内取消不退定金” 等 10 余项限制。用餐时,两名服务员全程站立身后,紧盯其手机屏幕,这种 “监控式服务” 让她感觉 “像被偷窥”。
:餐厅若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禁止拍摄,需证明烹饪过程属于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定义的商业秘密。但目前公开信息显示,餐厅未提供任何证据,且允许拍照却禁止视频的区别对待缺乏合理性,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。
:服务员贴身监督顾客手机使用,可能违反《民法典》第 1032 条关于隐私权的规定。---餐厅应通过公示牌替代人工监控,避免直接侵犯顾客隐私。
在国家大力推行 “光盘行动” 的背景下,该餐厅 “不提供打包服务” 的规定显得尤为刺眼。根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第七条,餐饮经营者应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,并提供打包服务。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此前已对类似案件作出行政处罚,要求商家整改。
典型案例:2022 年,徐汇区某餐饮店因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、菜量过大导致浪费,被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并警告。此次事件中,该餐厅的规定直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顾客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(如上海 12315 热线),要求其立即整改。
餐厅 “不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” 的规定涉嫌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平等交易原则。尽管商家享有自主经营权,但直接拒绝儿童群体可能构成歧视。---餐厅应通过设置儿童专区、提供安全引导等方式解决问题,而非一刀切禁止。
行业对比:同为高端餐饮,新荣记杭州门店虽因安全考虑谢绝 12 岁以下儿童,但允许其进入包间;京兆尹等餐厅则提供儿童套餐,平衡了安全与消费权。相比之下,该餐厅的规定更为激进,可能被认定为无效。
餐厅将 350 余字的规定隐藏在预约链接中,顾客需手动滑动才能完整阅读,且未以弹窗、加粗等显著方式提醒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26 条,未充分提示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无约束力。北京朝阳法院曾判决健身服务协议中类似条款无效,强调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的法定权利。
: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55 条,若餐厅存在欺诈行为(如未提示条款),顾客可要求 “退一赔三”。目前,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。
:若被认定违法,餐厅可能被处以罚款(如《反食品浪费法》规定最高可罚 5 万元),并需整改所有违规条款。
:高端餐饮不应以 “规矩” 堆砌 “高端感”。正如律师滕尚丽所言:“商家的自主经营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真正的高端服务应体现在细节的尊重中。”
这起 “3621 元天价饭局” 争议,折射出高端餐饮行业的畸形生态。当餐厅将精力用于制定 “禁止清单” 而非提升服务品质,当规则沦为 “刁难顾客” 的工具,所谓的 “高端体验” 早已变味。法律不会纵容 “隐形条款”,消费者更不该为商家的傲慢买单。期待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,也希望更多餐厅能意识到:真正的高端,不在禁令里,而在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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