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
近期,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、食糖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罐头、饮料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酒类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乳制品、餐饮食品、糕点、饼干、冷冻饮品、糖果制品、蜂产品共188批次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批次、不合格样品9批次。
一、蚌埠市蚌山区锦峰餐饮店使用的筷子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。
二、蚌埠市蚌山区热辣年代火锅店使用的筷子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。
三、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八角,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四、蚌埠市蚌山区菁友生鲜超市销售的小台芒,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五、怀远县美宜家生活超市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山药,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六、蚌埠市蚌山区一亩方田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药,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七、蚌埠市龙子湖区肆方湖水产店销售的鳊鱼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八、群力街农贸市场(黄鹤)销售的牛蛙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九、五河县双忠庙镇快乐购大卖场销售的杨梅,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商丘市梁园区产业集聚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(310国道与水源路交叉口东南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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